北京市办理地下空间备案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办理
| 更新时间 2025-01-10 07:00:00 价格 5元 / 件 联系电话 13691526177 联系手机 13691526177 联系人 郭经理 立即询价 |
北京市办理地下空间备案现场解答、疑难问题办理
为规范北京民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以下简称“地下空间”)的使用行为,加强地下空间的使用管理,依据《上海市民防条例》《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民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普通地下室使用备案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民防工程使用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管理职责)
北京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是浦东新区地下空间使用备案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北京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区建交委政务中心 )具体承办地下空间使用备案工作。
第三条(备案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及其它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普通地下室,平时利用公用民防工程外的其他民防工程(以下简称民防工程),主要包括:
(一)商场类:商场、市场、商店、超市等;
(二)餐饮类:饭店、酒家、餐厅等;
(三)住宿类:旅馆、宾馆、招待所等;
(四)娱乐、休闲场所类:酒吧、氧吧、网吧、咖啡屋、美容美发厅、(足)浴室、电影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俱乐部、体育运动健身场所;
(五)办公场所类:商务办公及会议场所;
(六)车库类: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库;
(七)生产仓储类:生产场所、仓库;
(八)其它类。
1.准备材料
在办理地下空间备案证明前,需要办理地下空间建设备案,具体的材料包括
a.《北京市地下空间建设备案申报表》
b.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
c.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
d.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居民区或单独使用建筑物建设工程设计或专项许可证
f.地上建筑物设计文件
g.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
其中,居民区或单独使用建筑物建设工程设计或专项许可证需在有关单位进行审批后方可办理。
2.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施工单位需要向所在地行政区划的主管部门提交备案。主管部门将收到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核结果通常分为两种
a.同意备案并立即申请备案证明
b.退回申请表,并告知需要修改或补充材料
3.领取备案证明
处理完申请后,主管部门将颁发备案证明,并在该证明上注明下列信息
a.建设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b.建设的位置和性质
c.建设的主要用途和规模
d.施工图纸及竣工图纸的备案编号
e.主管部门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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