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丰台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
| 更新时间 2024-12-25 07:00:00 价格 5元 / 件 联系电话 13691526177 联系手机 13691526177 联系人 郭经理 立即询价 |
代办丰台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
代办丰台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许可证办理条件及材料清单
各区水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文件,进一步优化本市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以下简称排水许可)办理工作,我市排水许可办理实行排水水质水量承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等法规规章,我市行政区范围内的排水户申请排水许可时实行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市(区)水务局失信排水户目录内的排水户不适用排水水质水量承诺。
二、实施时间
自2020年 12月28日起,本市排水许可办理实施排水水质水量承诺。
为推动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工作的开展,自2021年6月28日起,本市未列入市(区)水务局失信排水户的申请排水许可时,均应执行排水水质水量承诺。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排水许可时,月用水量200立方米及以上的,提供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申请表及其他申请材料,不再提供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月用水量低于200立方米的,仅提供排水水量承诺函等申请材料。列入市(区)水务局失信排水户的,申请排水许可时,仍需提供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水费缴费单等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2020年 12月28日—2021年6月27日期间申请排水许可时,可提供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也可提供水质水量检测报告。申请人在2021年6月28日后申请排水许可时,未列入市(区)水务局失信排水户的,均应提供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及其他申请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告知方面
各区水务局应告知申请人按照《告知书》所述内容,填报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
(二)受理方面
各区水务局应当场受理符合审核标准的申请材料;对不符合要求且无法补正的,不予受理。
(三)监管方面
各区水务局在排水许可受理过程中及颁发排水许可证后,应对申请人所承诺的水质水量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抽查,发现申请人排放污水的水质水量超标的,将列入市(区)水务局失信排水户。
特此通知。
附件: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2.告知书
3.排水水质水量承诺函
联系方式
- 电 话:13691526177
- 联系人:郭经理
- 手 机:1369152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