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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宾馆办理执照条件、消防开业检办理流程

北京市开宾馆办理执照条件、消防开业检办理流程

检查条件
1.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申请消防开业检查的场所或企业必须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相关营业许可。
2. 符合消防设计标准: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
3. 具备基本消防设施:场所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火灾报警系统等,并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消防检查、消防培训和演练等。


办理消防开业检查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表:填写《北京市消防开业检查申请表》。
2. 营业执照: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消防设计应经过消防部门审核,并提供审核意见书。
4. 建筑平面图:提供场所的建筑平面图,包括消防设施的布局图。
5.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提供具有资质的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确保消防设施符合标准。
6.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交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包括应急预案、消防培训记录等。
7.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材料,如消防设备的采购发票、安装合同等。


办理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上述要求准备好所有消防开业检查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2.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或所属辖区的消防部门。
3. 受理审核:消防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场所的合法性、消防设施的完备性等。
4. 现场检查:审核通过后,消防部门将安排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疏散通道的畅通性等。
5. 出具意见:现场检查通过后,消防部门将出具《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如果检查不合格,消防部门会提出整改意见,需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再次申请检查。
6. 领取意见书:申请人领取《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书》后,即可按照规定开展营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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